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禁煤区”范围的通告
2020-09-25 09:18:31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为有效防治燃煤污染,进一步改善景区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五台山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五台山景区实际情况,景区管委会决定在严格执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划定“禁煤区”通告》(台管通〔2018〕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禁煤区”范围
在原有“禁煤区”范围(台怀镇营坊村、东庄村、山咀至汽车站、金岗库村至游客中心)基础上,新增金界寺村、新坊村、洞子村、大甘河村。
“禁煤区”对象包括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门店、经营户、寺庙、居民住户等。
二、“禁煤区”管理措施
(一)加快实施集中供热。
(二)“禁煤区”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寺庙、商业门店、经营户及居民,9月底前应当实现煤炭及其制品“清零”,严禁使用煤炭和蜂窝煤、焦炭、煤粉等煤制品燃料。
(三)“禁煤区”内全面禁止煤炭及其制品的生产、储存、销售。
三、“禁煤区”保障措施
对“禁煤区”内违规储存、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煤炭和蜂窝煤、焦炭、煤粉等煤制品行为,景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编辑:魏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