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禁煤区”范围的通告

2020-09-25 09:18:31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为有效防治燃煤污染,进一步改善景区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五台山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五台山景区实际情况,景区管委会决定在严格执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划定“禁煤区”通告》(台管通〔2018〕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禁煤区”范围

  在原有“禁煤区”范围(台怀镇营坊村、东庄村、山咀至汽车站、金岗库村至游客中心)基础上,新增金界寺村、新坊村、洞子村、大甘河村。

  “禁煤区”对象包括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门店、经营户、寺庙、居民住户等。

  二、“禁煤区”管理措施

  (一)加快实施集中供热。

  (二)“禁煤区”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寺庙、商业门店、经营户及居民,9月底前应当实现煤炭及其制品“清零”,严禁使用煤炭和蜂窝煤、焦炭、煤粉等煤制品燃料。

  (三)“禁煤区”内全面禁止煤炭及其制品的生产、储存、销售。

  三、“禁煤区”保障措施

  对“禁煤区”内违规储存、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煤炭和蜂窝煤、焦炭、煤粉等煤制品行为,景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编辑:魏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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