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劳动保障所2020年有关就业创业政策的解读

2020-09-18 09:34:53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劳动保障所

  一、小微企业吸纳一次性就业补助

  2020年,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将原先每人1000元的标准提高到15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申请补助材料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等材料。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补助材料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号、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三、职业介绍补贴

  2020年,具有合法资质的经营性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经其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成功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由原先的300元提高到500元;对向我省境内景区以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由原先的500元提高到800元;对向我省境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由原先的800元提高到1000元。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可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选择申请一种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申请和享受补贴。

  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材料应附:经就业服务后已实现就业的人员花名册、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证明的本人签名、就业创业证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场地租赁补贴。

  申请补贴材料应附:个人身份证明、自主创业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地景区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编辑:魏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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