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佛光寺收取门票公示,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0-12-23 16:04:30 来源:公众号——晨报忻州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佛光寺门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省文物局《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

  你单位《关于恢复佛光寺门票销售的函》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佛光寺继续按原忻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五台山佛光寺门票价格的通知》(忻价市字[2007]141号)文件规定的15元/人•次执行。

  二、请你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收费和优惠政策,督促景点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告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编辑:刘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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