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江访谈录(067):烦恼如环无端,轮回不息。欲息轮回,须断无明。
57. 轮回是以什么形式发生的?
死亡轮回归结于如下四因之一。
一、再生业力之终结。佛教认为,在生命存在之时,通常来说,想、行和贪的力量最为强大,而在临终之时,它们变化为一种主导支配力量,引发相续的后生。在此最后的意识活动中具有一种特殊的潜在能力。一旦再生业力的潜伏能量耗尽,在一特定界地的寿命结束之前,表现其生命力的肉体有机活动终止。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堕落恶道的众生身上,当然,也可能出现在其他道界。
二、寿命的终止。这种因不同的道界,情形也不一样。因年老自然死亡可以被分类在此范畴之中。不同的生存道界,其众生的寿命限量随应变化。无论业力还有多大延续力,当一个人寿命极限到时,他必死无疑。如果说他的再生业力是如此强大而不可抗拒,业力在同一界道中再次显现,或者更生上界,如天人等。
三、再生业力的完结与寿命的终止同时发生。
四、在寿命终结之前,更为强大的相对业力意想不到地阻碍了再生业流。一个人的突然非时死亡,以及孩子的夭折都是由于这一原因。更为强大的相对力量可以遏制住流星飞箭,并把它拔倒在地。
因此,十分重大的过去业力能使临终时意识中的潜在能量化为乌有,由此而破坏了有情的精神生命。例如,提婆达多之生身陷入地狱就是由于他在一生中所作恶业成为一种强大的相对业力,致使以未死之身而堕入地狱受苦。
以上前三种被总称为应时死,第四种为非应时死。如同一盏灯的熄灭可能是由于如下四种因素造成,即:灯芯烧完,灯油耗尽,灯芯和灯油同时用完,或是其他外来的原因,如一阵疾风。因此,死亡也许由以上所说四因造成。
佛教这样来解释死亡的原因,讲述四种再生形式,即:卵生、胎生、湿生和化生。这种广阔的分类包含了一切有情众生。
鸟类和卵生的蛇类属于第一种。胎生众生包括所有人类,一些生长在地球上的神祗,以及一些在母胎中怀孕的动物。把潮湿作为自己生长之地,像一些低级动物的生命就在第三类之中。以自然化现而生的众生通常非肉眼所能见。由于他们以前的业力,他们自然显现,不须经过胚胎繁殖过程。一般饿鬼和天人,以及梵天部属于这一类众生。
58. 十二因缘的目的和意义何在?
释迦牟尼佛在菩提树下参究四十九天,终于彻悟了三世因果的“十二缘起法”, 证实了世间的苦、集、灭、道,建立“四圣谛”。苦集二谛是从流转上看十二因缘,灭道二谛是从还灭上看十二因缘,总括起来就是“染净因果”。
苦集为染,灭道为净,染净因果可以说概括了佛法的全体内容。人生的过去、现在、未来就这样迁流不息循环无端,产生因果酬报的轮回现象,就是三世轮回的具体说明。
前世因,今世果;今世因,后世果;“无明”缘“行”,“行”缘“识”……直到“生”缘“老死”。“无明”就是烦恼,就是与生俱来的实执,人们只要动心就有实执,就会产生烦恼;又由烦恼熏成无明习气,又产生现行,烦恼如环无端,轮回不息。欲息轮回,须断无明;欲断无明,唯有开悟,产生无我智慧,才办得到。
上一辈子的“无明”产生了“行”,由此引发了今生的“识”“名色”等,以至下生的“生”“老死”等。有了习气,前因后果,前生的因决定了此生的果,从今生的现状便能推知前生的因;欲知下辈子的果,也只需看你现在的行为就够了。
这十二因缘,也叫“十二有支”。佛陀为我们找到一条解脱的道路,那就是以般若觉性照破“无明”,便不再受生,不再轮回,更由此可以超凡入圣。
一般人把儿女的生因和生下来的差别都归于父母,佛教的业果缘起是反对这种说法的。佛法认为缘起法有两个主要因素:
一是因,是主要的;
二是增上缘,为助伴的,两者缺一不可。
对人生而言,父母是外在条件,是增上缘;我们自有自种称亲因,又叫做因缘;人的现世生命是自己的亲因和父母增上缘合起来而产生的。增上缘再好,代替不了亲因的功能。后天的措施,必须有内在的基础。
十二因缘中的“识”即是我们自己累生累世所做善恶业力的载体,此业识的发动,才投了胎。这在十二因缘中现生即从此起,依此名色、六入、触、受都归在果里,业力所牵,你想选择好的地方去投胎那是不可能的,身心不由己,而取决于你过去所造的种种业力。经过爱、取、有,有善有恶又产生了新的业。“有”就是业,又是来世因了。后就是生老病死,而轮回无了期。造业之因即“无明”,无明即执一切法为实有的错误认识,产生了“爱”和“取”。
编辑:乔智君